部落格

電子煙「地下市場」與跨境走私:禁而不絕的灰色生意

一支電子煙從海外到香港消費者手上,要經過幾多關?水客帶貨、私密群組交易、現金交收……這條地下產業鏈,正以驚人的速度在法網邊緣運作。

2026年3月,一名男子從廣州乘坐高鐵抵港,在西九龍站被海關截查。打開他的行李,裡面整整齊齊地碼著42,600支加熱煙煙支和7支加熱煙器具。這批貨如果成功流入市面,估計市值超過50萬港元。

這不是單一事件。自2025年9月更嚴格的控煙修訂生效以來,控煙酒辦已就17宗攜帶大量另類吸煙產品入境的案件提出檢控,共有19人被定罪,刑期由2個月至6個月不等。

隨著2026年4月30日「公眾地方管有另類煙」新規即將生效,電子煙的地下市場正面臨前所未有的打擊。但需求仍在,供應未斷——這條灰色產業鏈,究竟如何運作?

一、禁令演變:從「禁售」到「禁管有」

要理解今日的地下市場,必須先回顧法規的演變歷程。

第一階段:2022年4月30日——禁售、禁進口

《2021年吸煙(公眾衞生)(修訂)條例》生效,正式禁止進口、推廣、製造、售賣另類吸煙產品(包括電子煙、加熱煙產品及草本煙)。但當時仍存在一個「灰色地帶」:法例並未明確禁止「管有」。

這意味著,只要你成功將電子煙帶入境,之後管有和使用並不違法。這條「空隙」成為地下市場生存的關鍵——只要解決「進口」問題,後續的零售和消費基本不受限制。

第二階段:2026年4月30日——禁管有

新規將徹底堵上這個漏洞。由4月30日起,任何人在公眾地方管有指明另類吸煙產品,即屬違法:

情況 罰則
少量自用(少於5個煙彈/5毫升煙油/100支加熱煙支) 定額罰款3,000港元
數量較多或作商業用途 最高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

這意味著,即使成功將貨物帶入境,也無法在公眾地方「交收」或「攜帶」。整個供應鏈從進口到零售,每一個環節都變成違法行為。

二、地下市場的運作模式:三層結構

在嚴厲法規下,電子煙地下市場形成了一套高度隱蔽的運作體系。

第一層:進口——「螞蟻搬家」式走私

由於法例明確禁止進口,正規貿易渠道已被徹底封死。目前貨源主要來自兩種方式:

  1. 個人攜帶入境:由俗稱「水客」的個人從海外(如日本、歐洲、中國內地)將電子煙產品分批帶入香港。每次攜帶數量有限,以降低被截風險。

  2. 郵寄包裹:將產品拆分為小包裹,透過國際郵政渠道寄入香港。但由於海關加強抽查,此方式風險極高。

近期破獲的案件顯示,走私者開始轉向更隱蔽的方式——使用特製行李箱、將貨物藏於日用品中,甚至利用跨境學童或長者進行帶貨。

第二層:倉儲與分銷——Telegram、微信成主要平台

貨物入境後,不會立即流向市場,而是先儲存在隱蔽倉庫(如工廈單位、住宅),再透過社交平台進行分銷。

目前主要的銷售渠道包括:

  • Telegram Channel/Group:賣家建立私密群組,僅限熟人介紹加入。群內會定期發布產品目錄和價格,交易完成後立即刪除記錄。

  • 微信朋友圈:同樣採用「會員制」,賣家只對熟客開放,新客戶必須經現有客戶介紹。

這些平台的共同特點是:封閉、匿名、可隨時消失。

第三層:零售與交付——現金交收、面交為主

由於無法使用正規支付系統(PayPal、信用卡通道均拒絕電子煙交易),地下市場完全依賴:

  • 現金交收:買賣雙方約定地點,當面交收貨物和現金

  • 轉數快/支付寶私下轉賬:少數賣家接受電子轉賬,但需使用「乾淨」的銀行戶口

交付地點通常選擇:

  • 公共屋邨後樓梯

  • 商場廁所

  • 便利店門口(快速交收)

  • 工廈單位

有賣家甚至會使用「埋藏」方式——將貨物藏在某處,通知買家自行提取,全程零接觸。

三、真實案例:走私者的代價

地下市場的高利潤,伴隨著極高的法律風險。

案例一:42600支加熱煙,監禁6個月(2026年3月)

一名男子從廣州攜帶42,600支加熱煙煙支及7支加熱煙器具抵港,在西九龍站被截獲。九龍城裁判法院判處其即時監禁6個月。

衞生署發言人明確表示:「歡迎判決,並忠告市民和旅客切勿攜帶電子煙、加熱煙產品或草本煙等另類吸煙產品進入香港。」

案例二:40000支電子煙,監禁6個月(2026年1月)

另一名男子從廣州攜帶約40,000件另類吸煙產品入境,同樣被判監禁6個月。

案例三:網民過皇崗口岸帶一支電子煙被查

這是最貼近普通消費者的案例。有網民在連登討論區發帖,講述自己在皇崗口岸被海關搜出身上持有一支電子煙的經歷:

「俾海關搜到我身上有一枝電子煙,唉,佢同我講會留案底,好灰。」「我人生玩完了……呀!唔敢再返大陸了。」

帖文一出,引來大量網民回應。有過來人分享:

「上年年頭左右,比人捉左半年到先收到信上庭,上庭個期好似係再後幾個月。我上庭嗰日基本上自用都係清一色罰$1500就走得,所以定啲黎。」

事主最後苦口婆心地提醒大家:

「大家切記!出境帶電子煙冇事,但係入境就要一定扔左佢,唔好帶返黎……捉唔到係好彩,時間又哂、錢又哂,當然最好梗係戒埋佢啦。」

四、買家的風險:從消費者變成罪犯

地下市場的另一面,是消費者面臨的法律風險。

由2026年4月30日起,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煙彈、加熱煙煙支或草本煙,即使只是自用、數量極少,也可被定額罰款3,000港元。

這意味著,如果你從地下市場買了一支電子煙,只要帶出街,就已經違法。

更嚴重的是,如果被發現「管有」的數量較多,或執法部門認為涉及商業用途(例如你幫朋友代購),就可能被控以更嚴重的罪名,最高可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。

五、未來趨勢:地下市場會消失嗎?

隨著4月30日新規生效,電子煙地下市場將面臨進一步壓縮。

短期內:市場會更加隱蔽,價格進一步上升。賣家可能轉向「預約制」——不儲存現貨,接單後才從境外調貨,降低被查風險。

中長期:如果政府持續加強執法(如與內地海關合作打擊源頭、加強網上巡查),地下市場可能逐漸萎縮。但需求不會消失——部分消費者可能轉向傳統煙,部分可能尋求其他尼古丁替代產品(如尼古丁口含片、貼片)。

對消費者而言,最理性的選擇可能是:戒煙。

六、結語:禁不絕的背後

電子煙地下市場的頑強生存,反映了法規與需求之間的巨大落差。

一方面,政府基於公共衛生考量,採取全球最嚴厲的管制措施;另一方面,數以萬計的現有用戶仍有實際需求。這種矛盾,為地下市場提供了生存土壤。

但對參與其中的人來說,無論是賣家還是買家,都需要清楚認識到:這是一場高風險的賭博。

一支電子煙的代價,可能是一張3,000元的罰單;一箱貨的代價,可能是6個月的監禁;一個Telegram群組的代價,可能是一生的案底。

4月30日新規生效後,這條灰色產業鏈將面臨最嚴峻的考驗。它會消失,還是變得更隱蔽?時間會給出答案。

但有一件事是肯定的:在香港,電子煙的黃金窗口已經關閉。留下的,是政策與市場規律共同書寫的教訓。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